本站訊 坡耕地是我國水土流失的重要策源地,也是目前廣大山丘區群眾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生產用地。大量的坡耕地導致嚴重的水土流失,破壞耕地資源,降低土地生產力,危及國家糧食安全、生態安全和防洪安全,制約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為進一步加強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根據國務院批復的《全國水土保持規劃(2015-2030年)》和《水利改革發展“十三五”規劃》,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聯合編制印發了《全國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十三五”專項建設方案》(以下簡稱《專項方案》)。
《專項方案》建設范圍涉及河北、山西、內蒙古等22個省(區、市)263個縣(市、旗、區),擬通過5年(2016-2020年)建設,實施坡改梯491萬畝,因地制宜地建設蓄排引灌、田間生產道路、地埂利用等配套措施,為治理水土流失和實現脫貧攻堅奠定堅實基礎。《專項方案》涉及西北黃土高原區、西南巖溶區、西南紫色土區、東北黑土區、南方紅壤區、北方土石山區等水土流失嚴重地區,建設重點是坡耕地治理任務重的西部地區,同時,聚焦了14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縣(區)和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
《專項方案》明確項目實施堅持突出重點、集中連片、先易后難、地方重視的原則:一是坡耕地面積大、水土流失嚴重、貧困人口集中的區域;二是坡耕地相對集中連片、有利于發展特色產業的區域;三是“緩坡、近村、靠水源”的區域;四是當地鄉鎮政府重視,群眾積極性高的區域。
《專項方案》設立“水土保持監測”專章,要求各地以省為單位制定工程實施效果監測辦法和實施計劃,重點監測與一般監測相結合,對項目實施情況以及產生的生態、經濟、社會效益進行持續監測。依托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項目管理信息系統,上圖入庫,加強項目實施信息化管理,提升項目管理效率和水平。
《專項方案》要求各地加強組織領導,做好項目儲備,建立競爭機制,加強計劃和資金管理,規范工程建設管理,嚴格驗收與考評,依靠管理信息系統,完善政策機制,加強宣傳引導,保障方案順利有序實施。
《專項方案》實施后,可使項目區坡耕地水土流失嚴重趨勢得到有效控制,生態環境明顯改善,耕地蓄水抗旱能力明顯增強,年新增保土能力1200萬噸、蓄水能力3億立方米、糧食生產能力50萬噸以上,使農業、農村的生產、生活條件有效改善,穩定解決250萬山丘區群眾的糧食需求和發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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