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完善價格治理機制的意見》,進一步深化價格改革,完善價格治理機制。
價格是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源配置效率的“牛鼻子”。《意見》明確提出,鼓勵供需雙方按照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積極推進新建水利工程提前明確量價條件,將對健全水價形成機制產生深遠影響。
《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價格治理是宏觀經濟治理的重要內容。
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近10年,我國價格改革縱深推進,取得顯著成效,全社會97.5%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由市場形成,極大優化了資源配置;基本建立了以“準許成本+合理收益”為核心的政府定價制度,搭建起科學定價的“四梁八柱”;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年均漲幅1.6%左右,為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
當前,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迫切需要完善價格治理機制,更好發揮價格信號作用。健全宏觀經濟治理體系,也要求完善價格治理機制,引導價格總水平和重要商品價格合理運行。
《意見》涵蓋價格改革、價格調控、價格監管等價格工作各領域。《意見》明確了一系列重要工作,提出價格改革要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促進先進優質生產要素高效順暢流動,有效服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意見》部署了價格改革的重點任務,即“四個機制”和“一個基礎”——健全促進資源高效配置的市場價格形成機制、創新服務重點領域發展和安全的價格引導機制、完善促進物價保持合理水平的價格調控機制、優化透明可預期的市場價格監管機制,以及強化價格治理基礎能力建設。
對水利行業有哪些新部署?
供水工程公益性強、投資規模大、建設運營周期長,供水水價是供水工程具備自我造血機制和良性運行發展的核心要素。長期以來,由于供水工程合理水價形成機制尚不健全,供水價格長期偏離成本,既不利于工程良性運行,也不利于吸引社會資本投入,是影響水利投融資改革持續深化的難點之一。
《意見》明確提出“鼓勵供需雙方按照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水利工程供水價格”,這將有力加快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改革,進一步促進健全科學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
尤為一提的是,《意見》指出要“積極推進新建水利工程提前明確量價條件”,新建水利工程在項目前期工作階段,供需雙方就可以切實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協商定價,約定供水水價意向價格。這樣一來,將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參與水利工程建設運營,推進破解當前水利投融資難題。
價格信號是引導資源配置的重要方式。在創新服務重點領域發展和安全的價格引導機制方面,《意見》要求完善促進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的農業價格政策,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同時,要健全促進可持續發展的公用事業價格機制,明確政府投入和使用者付費的邊界,強化企業成本約束和收益監管,綜合評估成本變化、質量安全等因素,充分考慮群眾承受能力,健全公用事業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并要求優化居民階梯水價制度,推進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優化污水處理收費政策。
北京沃特咨詢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ICP備12020777號 客服熱線:010-85763025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白廣路北口水利綜合樓
E-mail:szy@sinowbs.org Copyright ?201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掃碼關注
水利水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