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領導和專家;相關省(區)水利廳(局)、河(湖)長制辦公室代表;各地從事水環境綜合治理規劃設計、水科學研究和咨詢服務機構代表;河湖生態治理與修復技術成果持有的企事業單位和科研院校的專家學者以及關注城市水系規劃與河流生態景觀規劃的其他從業人員。